华夏幸福:签订河北省昌黎县干红小镇PPP项目合作协议

本协议中昌黎县人民政府与公司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占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所涉及各类用地的具体比例以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为准。

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河北省昌黎县干红小镇PPP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政府签署《河北省昌黎县干红小镇PPP项目合作协议》。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取得《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河北省昌黎县干红小镇PPP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甲方将以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行政区划内约定区域产业小镇的整体开发各事项与乙方进行合作,合作区域北至昌黎县界,南至韩愈大街及 205 国道,西至两山乡乡界及规划东山路,东至昌黎县界。合作区域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合作内容,甲方负责整个区域内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履行政府职能、主导重大事项决策、确定标准规范、提供政策支持、实施项目监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区域内规划建设用地的前期土地征转并形成建设用地,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发进度提供建设用地并依法进行供地。

乙方负责投入资金进行合作区域的设计、投资、开发、建设、产业导入及运营等工作,并根据本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收益,乙方保证按时完成本条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在合作区域的开发中根据规划要求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及运营、土地整理服务、产业发展服务、规划设计咨询、运营维护等工作。

该协议履行对公司2018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关于公司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中的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政府签署正式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开发建设经营合作区域中的权利义务,确定了公司投资和回报计算方式,为公司与昌黎县人民政府以PPP模式共同实施河北省昌黎县干红小镇开发项目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