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月末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如下: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合并口径)为-412,017.44 万元(包括银行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股东借款、公司债券及其他借款等业务类别),占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32.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偿债能力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