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丽江济海文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段先念、姚军、王晓雯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获取优质资源,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拟以2.8亿元人民币收购云南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文投公司”)所持有的丽江济海文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济海公司”或“目标公司”)51%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