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
决定》(深证上[2018]540 号),2018 年 11 月 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018 年 9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 元)。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4.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4.1条第(十八)项、第 14.4.2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18 年 11 月 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自 2018 年 11 月 1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