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多次发行。
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 年(含 5 年),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每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并等需遵守相关规则的规定。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