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信中国发行新票据 新票据最终定价待公告

将在签订购买协议後就同时发行新票据另行刊发公告。

兹提述於2019年2月8日及2019年2月12日融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就有关本公司未偿付之2021年到期的8.25%优先票据的交换要约及同意徵求及同时发行新票据的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及交换要约备忘录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同意徵求的结果

如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列,同意徵求已於伦敦时间2019年2月15日下午4时正届满。本公司欣然宣布,已有效接获(且未被有效撤销)持有769,541,000美元的旧票据(占旧票据本金总额约96.19%,由其持有人只递交同意的本金总额约47.38%的旧票据及按交换要约有效地呈交及获接受作交换的本金总额约48.81%的旧票据组成)的持有人之所需同意。

经取得所需同意後,本公司、融达有限公司及融泰有限公司(作为附属公司担保人(「附属公司担保人」))及花旗国际有限公司(「受托人」)将於结算日(预期将於2019年2月22日或前後发生)订立一份补充契约(「补充契约」)以证明2018年2月契约的拟修订。补充契约将经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及受托人於结算日签订後即时生效。各现时及未来旧票据持有人均须受╱将受经补充契约修订的2018年2月契约条款所约束,而不论该持有人有否授出所需同意。

所有於交换要约截止时间前对拟修订有效地递交同意的旧票据持有人(未有呈交任何旧票据)就提供该等同意,将合资格按彼等持有之未偿付旧票据本金额每1,000美元获得1.50美元的同意费用等值之现金款项。按交换要约有效地呈交彼等的旧票据及获接受作交换的持有人将不会分别地获得有关该等旧票据的同意费用(已反映於交换代价)。根据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列的条款,本公司将於结算日支付同意费用。本公司将以现金支付总额为568,612.50美元的同意费用。

  交换要约的结果

如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列,交换要约已於伦敦时间2019年2月15日下午4时正届满。本公司欣然宣布,截至交换截止时间,390,466,000美元的旧票据(占旧票据本金总额约48.81%)已根据交换要约有效地呈交以作交换。最高接受金额没有被超过。

受交换要约备忘录的条款及条件所规限,本公司将悉数(不按比例缩减)接受该等旧票据以作交换。就呈交以作交换之旧票据而言,待交换要约之先决条件获兑现或获豁免後并计及交换要约项下之交换代价,本公司预期将根据交换要约发行392,238,000美元的新票据(其金额包括资本化利息)(「新交换票据」)。

於结算日,本公司将向有效地呈交彼等的旧票据及获接受作交换的合资格持有人交付本金额392,238,000美元的新交换票据及1,083,282.69美元现金,以悉数支付交换代价。

交换要约的其他条款及条件仍然与本公司於2019年2月8日和2019年2月12日的公告所公布者相同。合资格持有人应注意,交换要约相关之新交换票据发行仍待交换要约先决条件之兑现或豁免。

 为同时发行新票据展开累计投标

本公司将於本公告之日起为同时发行新票据展开累计投标过程。於累计投标完成时,本公司将就同时发行新票据的最终定价详情作出进一步公告。本公司已就同时发行新票据委任瑞士信贷、瑞银、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光银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中达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紧接同时发行新票据的定价,本公司、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预计将签订购买协议。本公司将在签订购买协议後就同时发行新票据另行刊发公告。

由於於本公告日期尚未就同时发行新票据订立具约束力之协议,因此同时发行新票据未必能够作实。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新票据及附属公司担保并无且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任何州证券法登记,惟已登记,或不会於美国境内发售或出售及将仅会遵照美国证券法项下S规例离岸交易方式於美国境外提呈发售及出售。因此,新票据将遵照S规例以离岸交易方式於美国境外提呈发售及出售。新票据概不会向香港公众人士提呈发售。

由於新票据不可於欧洲经济区进行零售,故并无编制零售及保险投资产品组合重要资讯文件。

 建议所得款项用途

同时发行新票据之完成须视乎市况及投资者兴趣而定。倘发行新票据,本公司拟将同时发行新票据之所得款项净额用於其若干现有债务的再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