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 2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唐军先生、张缔江先生、杨宁先生、李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韩传模先生、韩俊峰先生、韩美云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七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韩传模先生、韩美云女士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全体董事同意一致豁免按章程规定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董事的事宜,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唐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分别为:
1、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唐军先生
委员:唐军先生、张缔江先生、韩传模先生、韩俊峰先生、韩美云女士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传模先生
委员:韩俊峰先生、张缔江先生
3、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美云女士
委员:韩传模先生、唐军先生
三、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总裁的议案。根据董事长唐军先生提名,并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续聘杨宁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合法。
四、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长唐军先生提名,遵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并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续聘赵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