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预计本年度不会出现高送转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业绩情况, 公司预计本年度不会出现高比例现金分红、 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在经历了近期连续暴涨之后,已然成为地产板块龙头的泰禾集团发布了股价异动公告。

2018年1月 15 日 、 1月 16 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问询,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针对近期部分公共传媒对公司的报道,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 26 日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245) ,于2017年12月 27 日发布《关于近期媒体报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17-252)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并提示了相关风险。针对公司近期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于2018年1月4 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并于2018年1月 15 日发布《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自查报告暨复牌公告》 (公告编号: 2018-17) 。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已于2018年1月 15 日发布《2017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 2018-16) 。

   4、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业绩情况, 公司预计本年度不会出现高比例现金分红、 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5、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