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明确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可一次性或分期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在《回购细则》实施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用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回购细则》的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明确了首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一次性或分期实施,如因公司员工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启动将未授出部分股份另行处置的程序。

截至 2019 年 1月 29 日,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 51,696,840 股,使用资金总额 215,163,735.82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除本次明确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外,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与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