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上海万业企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5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于 5 月 6 日披露了《万业企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8)。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和回复。
由于《问询函》部分问题涉及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同时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前回复并披露。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