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

问询函问询事项较多、涉及面广、工作量较大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17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要求公司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询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年审会计师对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梳理、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问询事项较多、涉及面广、工作量较大,且部分内容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公司预计无法按要求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已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

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预计不晚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前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 投资者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