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9 月23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卫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并与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李卫东先生,1967 年出生,工商管理研究生。曾任职于福建南益集团公司、福建亿昌集团公司、福州武夷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闽长置业有限公司;2008 年 9 月起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任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2016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李卫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