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17 号),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7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批复要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择机实施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事宜,并及时进行披露。
江苏中南建设发行27亿元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