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部分股份解押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康田实业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解押,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000,000 股,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公司股份 21,460,000 股(本次解押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01%),分别于2019 年 9 月 27 日、10 月 8 日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手续。

公司股东康田实业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 22,985,922 股,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47,862,500 股,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公司股份 19,500,000 股(本次解押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1.94%),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23 日,10 月 8 日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手续。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747,588,3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46%),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47,303,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98%);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620,370,9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 537,951,1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28%);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福 建 康田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司 合 并 持 有 的 公 司股 份 为2411,785,92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0.17% ),累计已质 押的股份数为321,0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93%)。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