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置业中期票据获准注册 共计40亿元

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提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范围内一次或多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提高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效率,董事会同意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全权处理债务融资工具决策、中介机构选聘、申请、发行、上市等阶段相关事宜。具体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4月 4 日、4 月 27 日、5 月 8 日、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业”)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两份《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736 号、中市协注〔2019〕MTN737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中粮置业中期票据注册,现就上述通知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中市协注〔2019〕MTN736 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中粮置业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中市协注〔2019〕MTN737 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中粮置业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根据上述通知书,中粮置业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中粮置业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