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免收公司自有物业租户2个月租金

本次减免共涉及租户235 户,其中深圳市内免租 184 家,深圳市外免租 51 家。

一、本次免租安排情况:

为共同应对疫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快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综合考虑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自有物业租户带来的负面影响,经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究,决定免收公司自有物业租户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租金(即免租 2 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1、免除物业租金的资源范围:包括公司在深圳市内及市外自有物业。
2、免除期限:2 个月,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
3、免除对象:非机关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经营性自然人的租户,本次减免共涉及租户235 户,其中深圳市内免租 184 家,深圳市外免租 51 家。
4、免除费用项目:物业租金。
5、免除金额:预计共减免 1,560 万元,其中深圳市内租金免除金额为1,459 万元,深圳市外租金免除金额为 101 万元。具体减免金额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二、本次免租安排对公司的影响:

1、预计本次免租安排涉及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 1,473 万元,占 2018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0.59%;预计本次免租安排涉及的租金金额对公司 2020 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约为人民币 1,101 万元,占 2018 年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约为 1.26%。本次免租安排对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系未经审计的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本次免租安排对公司的影响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本次免租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

2、本次免租安排系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扶持租户平稳经营和发展,积极落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及影响力、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本次免租事项决策程序:

按照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本次租金减免事项所涉及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目前已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并经由经营班子决策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