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1号),证监会对公司申请发行面值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予以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由于发行时间跨年,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债券名称由“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