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实际收到认购资金11.6亿元

专项计划于2020年4月21日正式成立。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以旗下子公司成都皓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SAC四川航空广场运营收入等符合资产证券化监管要求的物业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支撑,采用信托受益权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不超过12亿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9-057号)、《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临2019-058号)、《关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9-066号)。

2020年2月10日,公司取得计划管理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泰资管-SAC大厦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218号),获准中泰资管-SAC大厦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1.6亿元,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4月2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计划验资报告,中泰资管-SAC大厦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托管账户实际收到认购资金11.6亿元,符合成立条件,经管理人公告,专项计划于2020年4月21日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