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及财务资助的议案》之《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事项》。
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荣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荣宇”)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宁波市鄞州金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珵”)增资 9,000 万元。
宁波金珵现有注册资本金 10 万元,宁波金珵的另一股东宁波金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翔”)对其增资 8,990 万元。增资完成后,宁波金珵的注册资金本为 18,000 万元,杭州荣宇和宁波金翔各持有宁波金珵的 50%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关联关系:增资后,宁波金珵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杭州荣宇与宁波金翔各持有其50%的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宁波金珵资产总额9.9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所有者权益9.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万元。
截 至2020年 4月 30日, 宁波金 珵资产 总额 6,209.84万元 ,负 债总额6,200万元,所有者权益9.84万元,2020年度1-4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6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系公司拟与宁波金翔达成合作意向,将开展地产项目合作,互惠共赢。本次对外投资行为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市场状况下并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决策的,但由于宏观经济存在不确定性,房地产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且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公司上述投资行为亦存在投资回报率不及预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