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或“甲方”)、华远置业的全资子公司任丘市华睿立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立远”或“项目
公司”)拟与石家庄倾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倾茂地产”或“乙方”)签署《石油海蓝城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由华远置业将其所持华睿立远 39%的股权及债权转让给倾茂地产,转让总价为 89,139.05 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1,714.31 万元,债权转让款为 87,424.74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睿立远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核实,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加快目标地块的开发建设,并能够加速华远置业投资款的回收,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以华睿立远的股权评估价值及债权账面价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睿立远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对本公司、华远置业、华睿立远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