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发行期限为 3+N 或 5+N,具体期限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时间
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获准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确定。
5、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资金用途
主要为偿还公司存量融资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经监管部门审批同意的资金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事宜,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珠海华发:注册发行 60 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发行期限为 3+N 或 5+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