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禾集团,证券代码:000732)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经公司调查核实,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
函件沟通,关注并核实情况如下:
1、前期披露的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筹划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提示性公告》(2020-037 号),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相关交易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2)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19 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20]0010383 号)。根据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所述,截至 2020 年 6月 12 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 235.58 亿元,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相关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60 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2、经与公司控股股东沟通,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在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下已逐步复产复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各方尚未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或合作框架协议,且股权转让如涉及转让目前已质押或冻结的股份,需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或解除冻结手续,或取得权利人书面同意函,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根据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所述,截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 235.58 亿元,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相关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7 泰禾 MTN001,代码:101774002)应于 2020 年 7 月 6 日(17 泰禾 MTN001 约定兑付日为 2020 年 7 月 5 日,由于该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020 年 7 月 6 日)兑付本金和利息,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叠加因素的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短期内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融资成本高企、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经多方努力筹资,仍未能完成本次 17 泰禾 MTN001 本息的按时兑付(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062 号公司公告)。
此次中期票据未能按期兑付事项,可能带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交叉违约,如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