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荣安物业转让给香安企管 构成关联交易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久芳持有“香安企管”51%的股权

为专注发展房地产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经营效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宁波香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安企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物业”)的 100%股权转让给“香安企管”。“香安企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久芳控制之企业,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久芳、王丛玮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久芳先生持有“香安企管”51%的股权且担任“香安企管”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丛玮先生持有“香安企管”49%的股权。“香安企管”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的原因;

1、有利于上市公司专注房地产主业
荣安物业主要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保安、保洁、绿化、物业维修及保养等多项服务,属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劳动用工风险日益加大,且荣安物业管理规模相对较小,未形成规模效应,仍需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截至 2019 年末,荣安物业员工共计 835 人,占上市公司员工总数的 52.35%。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上市公司精简人员,提升人均效能,集中资源专注发展房地产主业。

2、为公司提供更加市场化的物业服务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主要由荣安物业进行物业管理,本次公司转让荣安物业后,荣安物业将由独立团队实施运营与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运营效率,让业主享受更加市场化、更具竞争力的物业服务,同时有利于品牌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