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陈海滨先生的辞职报告。
由于工作需要,陈海滨先生长调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职务,陈海滨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海滨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海滨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海滨先生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会议聘任廖建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经审查,廖建新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廖建新先生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3、同意聘任廖建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