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财信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财信公司”)拟与惠州市腾骏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骏
百货”)合作,以腾骏百货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腾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耀实业”)为项目运作平台,欲通过公开交易平台获取惠州市大亚湾区留用地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土地使用权。深圳财信公司向腾耀实业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 1.8 亿元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资助对象:惠州市腾耀实业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用途:此次财务资助资金用于腾耀实业支付目标项目具有完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前的前期费用及部分土地保证金。
3、财务资助金额:
(1)深圳财信公司根据目标项目进展情况的实际资金需求对腾耀实业进行财务资助;
(2)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8 亿元。
4、资金来源:深圳财信公司自有资金
5、商业实质
(1)腾耀实业利用深圳财信公司此次提供的财务资助欲获取目标项目;
(2)深圳财信公司在腾耀实业获取目标项目后,将收购腾耀实业股权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
6、财务资助期限及利率:
(1)借款期限不超过 11 个月,自首笔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
(2)腾耀实业按照深圳财信公司要求在在本协议生效后的 5 个月内完成目标项目规划条件确定、村民会议表决、项目摘牌、办理不动产证及股权转让等各项工作,如按期完成前述工作则本借款不计息,如未按期完成,则借款期间按照月利率 1.2%计算利息。
(3)腾耀实业将深圳财信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及应计的利息,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予以偿还。
财信地产对外提供财务资助1.8亿元
欲通过公开交易平台获取惠州市大亚湾区留用地项目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