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转让公司所持有的颐德大厦所有权,转让价为人民币162,155.658 万元(含增值税)。
珠实集团持有本公司 31.1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珠实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发生了 5 次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研、伍松涛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受让方出资企业审批。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公司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颐德大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财务状况,筹集资金用于支持房地产开发主业的发展。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