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杭州星澄商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耀集团”)、杭州润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润韵”)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星澄商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星澄”)进行等比例增资。
其中公司持有杭州星澄40%的股权,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其增资13,180万元,兴耀集团持有杭州星澄40%的股权,对其增资13,180万元,杭州润韵持有杭州星澄20%的股权,对其增资6,590万元。增资完成后,杭州星澄的注册资本金将从50万元增至33,000万元。
前述各方股东对杭州星澄的增资将全用于对杭州星澄全资子公司杭州星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涌置业”)的增资(星涌置业的注册资本金将同步增资至33,000万元)和经营。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本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星澄及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系共同合作开发萧政储出【2020】44 号地块项目所需。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