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划转前后,广宇发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

2020 年 8 月 11 日,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宇发展”或“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经国资监管部门研究批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参股投资的股权多元化中央企业。划转前后,广宇发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无偿划转系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无偿划转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跟进后续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