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购回基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18 苏宁 01、18 苏宁 02、18 苏宁 03、18 苏宁 04、18 苏宁05、18 苏宁 06、18 苏宁 07”进行购回,债券购回资金总额为 10 亿元。
首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2020 年 11 月 27 日和 2020 年 11 月 30 日(仅限交易日)。为持续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债券价格稳定,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债购回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债券购回”),
计划购回资金总额
1、若首次债券购回金额不满 10 亿元,公司计划继续使用剩余未使用金额(10亿元-首次债券实际购回金额)和自有资金 20 亿元对公司发行的“18 苏宁 01、18 苏宁 02、18 苏宁 03、18 苏宁 04、18 苏宁 05、18 苏宁 06、18 苏宁 07”进行购回。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投资者,债券购回方式为现金购回。
2、若首次债券购回金额已满 10 亿元(含),公司计划继续使用自有资金 20亿元对公司发行的“18 苏宁 01、18 苏宁 02、18 苏宁 03、18 苏宁 04、18 苏宁05、18 苏宁 06、18 苏宁 07”进行购回。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投资者,债券购回方式为现金购回。
公司债券购回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最高不超过公司债券票面金额 100元/张,以及与公司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至通过公司债券购回决议之日产生的利息之和。具体债券购回价格以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