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司于公开市场回购债券XS1973241125

回购本金为 125,530,000.00 美元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七次会议、2018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 15 亿美元(包含 15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美元债券,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债券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世国际”)完成在境外发行债券(债券代码XS1973241125),该债券已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股东大会对经营层的授权,公司于公开市场回购债券XS1973241125,回购本金为 125,530,000.00 美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条款注销已回购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