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宝杰先生、崔平先生、杨洪宇先生、王超先生、施彬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张建军先生、曹阳先生、廖森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张建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待其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吴锐楷先生、王捷先生、施晖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晖先生通过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89,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2%;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吴锐楷先生、王捷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施晖先生任期届满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承诺进行管理。
吴锐楷先生、王捷先生、施晖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