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谭振雄先生(「谭先生」)因健康塬因需减少工作量,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21年11月12日起生效。
鑑于尚待本公司提供有关本公司2021年9月至11月之近期事项的文件及资料,谭先生无法参与及╱或就相关事宜表达其意见。除上述情况外,谭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及并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谭先生为本公司作出之服务。
未能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条及第3.10A条
根据上市规则第3.10条,本公司需委任至少叁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根据上市规则第3.10A条,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佔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叁分之一。
于谭先生辞任后,董事会将由八名董事,其中仅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及概无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
因此,本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10条及第3.10A条的规定。董事会将尽最大努力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本公司将适时就任何未来委任新独立非执行董事刊发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