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黄波先生(「黄先生」)因有意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於个人事务,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职务,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
黄先生确认,彼与本公司或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尽快物色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之合适人选,在此期间,李华先生(「李先生」)暂将代行本公司首席财务官职务,本公司的业务营运将不会受到影响。李先生曾於数家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在财务及公司治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黄先生在其任内始终将本公司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参与本公司的业务营运及公司治理,董事会谨此向黄先生就其在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期间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