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服务:法院对南通三建持有公司 1950万股股份进行了轮候冻结

因南通三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服务”)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三建”)所持公司19,500,000 股股份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

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收到南通三建出具的《关于我司持有特发服务股份冻结事项的补充回复》,获悉前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其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初步沟通,冻结上述股权对应的案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与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金额为 231,420,319 元,因南通三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南通三建对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号:(2022)鲁 02 民初 23 号),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南通三建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基于前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南通三建持有公司的股份,该法院对南通三建持有的公司 19,500,000 股股份进行了轮候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