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徐丽霞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丽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徐丽霞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丽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鉴于徐丽霞女士的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请辞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在此之前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徐丽霞女士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丽霞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