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戚加奇先生(「戚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策略委员会(「策略委员会」)委员,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戚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戚先生,34岁,自2021年11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於2019年5月至2021年11月,担任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宏观策略师;於2015年8月至2018年7月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担任讲师。
戚先生於2018年7月获得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博士学位,於2012年12月获得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硕士学位及於2010年7月获得浙江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彼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就证券提供谘询(第4号)和资产管理(第9号)规管活动牌照的持牌人。
戚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巨龙创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6,72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45.85%)最终受益人之一,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戚金兴先生之子。巨龙创投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Cantrust (Far East) Limited(作为戚金兴家族信托的受托人)透过其代名人公司持有。戚金兴家族信托为戚金兴先生(作为委托人)於2018年11月19日建立的全权信托。戚金兴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包括戚金兴先生、戚先生及戚金兴先生的其他若干家族成员。
戚先生自2021年12月20日起担任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兴品有限公司及滨江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戚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初始任期3年。根据委任函,戚先生将不会就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策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收取任何酬金。彼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退任及合资格重选连任。
除上文所述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戚先生(i)并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位;(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各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iii)於过去三年并无於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及(iv)概无於本公司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须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披露之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所述者外,概无其他有关委任戚先生之资料需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需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戚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