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融创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本集团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有关期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以及现时可得的资料,预期本集团于有关期间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佔亏损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主要由于:
1)受房地产行业环境影响,本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大幅增加,若剔除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影响,本集团于有关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佔溢利不低于人民币5.5亿元;
2)根据关联方应收款项回收进展,本公司积极调整非业主增值服务的业务策略,非业主增值服务的业务规模有所下降,相应毛利较去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1.8亿元。而本公司其他业务均在稳步推进中,若剔除非业主增值服务收入,本集团于有关期间其他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不低于35%。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参考现时可得财务资料进行的初步审阅,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或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故或会有所调整。敬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预计将于2022年8月底刊发的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