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城生活服务:控股股东向经选定本公司雇员转让股份

在场外转让合共720,000股本公司股份

本公告乃由银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获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黄清平先生(「黄先生」)告知,为肯定若干经选定本公司僱员的贡献以及提供激励及协助本公司挽留该等经选定僱员,于2022年1 1月2 2日(「转让日期」),彼促使Silver Wutong Holding Limited(「Silver Wutong」)(一间由黄先生直接全资拥有的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在场外转让合共720,000股本公司股份(「股份」)(佔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0.27%)予本公司若干僱员(「转让」)。

转让详情载列如下:—

(i)80,000股股份(佔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0.03%)已转让予Silver Xuemei Holding Limited(一间由本公司执行董事黄雪梅女士直接全资拥

有的公司),代价为204,000港元;及

(ii)余下640,000股股份(佔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0.24%)已转让予十一

(11)名经选定本公司僱员,彼等全部均为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成员,总代价为1,632,000港元。

转让的代价每股股份2.55港元较紧接转让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股份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3.22港元折让约20%。

诚如黄先生所告知,除黄雪梅女士及十一(11)名经选定僱员各自已承诺不会并将促使其各自的受控法团不会于转让日期起一年内出售或订立任何协议出售由Silver Wutong转让予彼等的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就相关股份设立任何购股权、权利、权益或产权负担外,买卖有关股份概无任何其他限制或条件。

由于根据相关会计处理,转让被视为本公司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且转让代价与该等已转让股份于转让股份进行估值时的公允值之间可能存在差异,故有关差异可能构成本公司的一项开支,从而可能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其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实际影响须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及本公司申报会计师审计。本公司将就有关潜在及实际影响适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另行作出公告。

于转让完成后,黄先生将最终拥有本公司约38.39%权益。因此,转让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