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融信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刊发之日期为2022年11月23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重续融信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总协议、车位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及欧先生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总协议。除另有界定或声明外,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通函之内容,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长至不迟于2022年12月23日。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据该公告所述,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2023年融信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总协议以及2023年欧先生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总
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该等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经进一步审阅及审慎考虑后及为避免任何已感知的潜在利益冲突,董事会谨此公佈,八方金融有限公司将取代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被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2023年融信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总协议以及2023年欧先生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总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该等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上述情况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及联交所垂注。董事会认为,上述安排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该公告所载全部其他资料均维持不变并将就所有目的而言继续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