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物业: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一致同意选举熊淑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杭建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期召开工会委员会,经与会工会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熊淑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杭建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熊淑英女士通过重庆大正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967,472 股、杭建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熊淑英女士、杭建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或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