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的通函(「该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月8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行以股代息方案(「以股代息方案」)。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意义。
本公司谨此向股东提供最新资料,就以股代息方案而言以及经参考合资格H股股东交回的选择表格,(i)若干机构投资者、员工及其他股东已选择以代息股份收取部分或全部2023年中期股息,据此,将会发行合共2,768,729股代息股份,总额约为人民币57,127千元(须遵守下文所载的相应批准程序);(ii)经考虑《H股「全流通」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下运作的交易机制,全体相关已转换H股持有人已选择以现金股息收取2023年中期股息;及(iii)本公司将根据其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分派总额约人民币299,661千元的现金股息。
以股代息方案需履行相应批准程序,如由本公司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因以股代息方案而新发行的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并获得批准后,方能生效。本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新H股上市及买卖。预计新H股的股息单及╱或确实股票(倘合资格H股股东选择以新股份方式收取彼等部分或全部2023年中期股息)将于2024年2月14日以普通邮递方式寄予相关股东,一切邮误风险由收件人自行承担。新H股预期将于2024年2月15日开始于香港联交所买卖(惟须待有关合资格H股股东收妥新股份之确实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