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内」或「期内」),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或「保利物业」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我们」)录得收入约为人民币15,061.9百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约1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三大业务所贡献的收入如下:(i)物业管理服务收入较2022年同期增加约20.5%至约人民币10,152.2百万元;(ii)非业主增值服务收入较2022年同期减少约4.6%至约人民币2,093.3百万元;及(iii)社区增值服务收入较2022年同期减少约8.1%至约人民币2,816.4百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i)毛利约为人民币2,953.1百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约14.7%,毛利率约为19.61%,较2022年同期增加约0.80个百分点;(ii)年内溢利约为人民币1,397.2百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约23.3%,净利率约为9.3%,较2022年同期增加约1.0个百分点;(iii)本公司拥有人应佔年内溢利约为人民币1,380.1百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约24.0%;及(iv)每股基本盈利约为人民币2.505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11,011.5百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2,055.2百万元,增加约22.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约为人民币2,415.9百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约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