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215,000,000股被上海金融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5.7%,冻结期限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7年4月25日。
本次冻结因上海金融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被执行人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西藏世茂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上海金融法院做出的(2024)沪74执462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上海金融法院对被执行人西藏世茂持有的公司共 215,000,000股(证券代码:600823,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
一并冻结,冻结股数以当天交易清算交收后的实际股数为准。冻结期限从2024 年4月26日至2027年4月25日。所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
西藏世茂与公司大股东峰盈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世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伯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四家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计 2,828,521,79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