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服务:上半年拥有人应佔亏损不超过5亿元

亏损主要由于本集团对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融创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期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以及现时可得的资料,本集团预期本期间未经审核的本公司拥有人应佔亏损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亏损主要由于本集团对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该等款项主要系以前年度交易产生,本集团关联方应收款项总额相较2023年12月31日并未进一步增加。

若剔除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影响等因素,本集团预期本期间本公司拥有人核心净利润(註)不低于去年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