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5,993.95万元
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4,282.41 万元。
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4,282.41 万元。
选举江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维持“20 荣安 01”和“20 荣安 02”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增持金额约 200 万元。
本次减持后,“新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57,242,753 股,占公司总股本 4.9386%
王久芳与王丛玮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绍安企管”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拟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保障子公司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
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285,642.69 万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荣安资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5108.60 万元。
“绍兴荣安置业”为开发镜湖新区大越路东侧 3 号地块的项目公司。
现因项目开发需要
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之企业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久芳持有“香安企管”51%的股权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指导思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 S 分区 S42-4/04 号宗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康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重庆南锦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份。
公司一直严格控制拿地风险,不拿地王,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土地储备,确保项目利润率与公司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