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江控股:董事长翟美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
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
被告深圳市花样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价款277,500,000元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
交易总金额为50,505,033.00元
交易总金额为62,597,706.5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487,034.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即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5%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土地位置:株洲市荷塘区向阳路与升龙大道交汇处以西
交易总金额为19,967,523.84元
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724,195.84元
公司将按有关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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