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晓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晓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4,150 股,辞职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刘晓亮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和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刘晓亮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晓亮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