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于 2023 年 3 月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市中院”)《通知书》〔(2023)湘 01 破申 6 号〕,太仓上建同高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建同高公司”)向长沙市中院申请湖南华建破产清算。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收到湖南华建转发的长沙市中院《民事裁定书》〔(2023)湘 01 破申 6 号〕,获悉长沙市中院受理申请人上建同高公司关于湖南华建的破产清算申请。
《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申请人上建同高公司以被申请人湖南华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湖南华建进行破产清算。
上建同高公司与湖南华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一案,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湖南华建支付上建同高公司货款 13,034,453.35 元,并偿付上建同高公司损失。后因湖南华建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上建同高公司遂向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湖南华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上建同高公司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目前长沙市中院已正式受理申请人对湖南华建的破产清算申请,待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后,湖南华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湖南华建实施完毕清算程序后,如有剩余财产价值,将依法由股东享有。该事项预计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影响金额将视清算方案实施情况确定,具体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湖南华建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5.078 亿元,湖南华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产生公司被债权人要求公司履行对湖南华建的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