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城市客厅资产包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化公司”)与 之江文旅产业股权投资(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文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21,431.16万元的价格,将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常州)孟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河公司”)85%股权、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余杭星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桥公司”)85%股权、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余杭闲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闲林公司”)85%股权、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公司”)85%股权、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慈溪坎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坎墩公司”)85%股权、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淳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安公司”)55%股权(上述六家公司股权以下统称“城市客厅资产包”)转让给之江文旅。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涉及对外财务资助,需待涉及的相关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的转移等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形成新的关联关系,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问题。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转让城市客厅资产包,可加快主业存量资产清理、增强公司流动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如按照协议成功转让,与受让方完成全部交易,收回全部款项,预计本次交易可产生收益约8,000万元,可为公司下一步发展提供资金储备,并将对公司利润和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
结合交易对方之江文旅控股股东七彩控股的财务数据,且七彩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方有能力支付本次交易的款项。
相关资料显示:“之江文化旅游产业基金” 是由东海电影集团、一带一路绿色产业基金、西藏人文投资集团、霍尔果斯宝鼎文化公司联合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高达100亿。基金立足“一带一路”倡议及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将跨界融合影视、文化、旅游等多种产业,充分把握国内消费升级新契机,成为新时代文旅产业转型升级的先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