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践行社会责任,支持抗击疫情。
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议案》,公司决定通过向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专项捐款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10000501782119R
3、法定代表人:李海峰
4、基金会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 2 号
5、业务范围:自然灾害救助、扶贫助残、资助文化公益事业、资助教育公
益事业、资助青年创业就业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6、关联关系:复星公益基金会是以复星集团为主要捐赠人的公益行为体,复星集团与豫园股份实际控制人同为郭广昌先生,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豫园旅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为社会抗击疫情提供有力支持。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专项捐款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三、 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危难时刻,众志成城,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为社会抗击疫情提供有力支持。公司将与社会各界一道,同湖北武汉同胞共克时艰,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本次对外捐赠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